当前位置: 人才评价> 高工评审
高工评审
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通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来源:      阅读量:956      分享: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1〕14号)以及《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21年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通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2021年,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通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采用答辩+评审方式。

     二、评审范围 

     (一)与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可参加高级职称评价。

     (二)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委托高级职称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后,按照职称评审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委托函需在申报阶段上传申报系统。

     (三)参加援藏、援疆、援青等对口支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在对口支援期间免除答辩要求,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四)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履职成效良好,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2021年底。 

     (二)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具有丰富的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参与完成的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或作为主要参与人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从事工程技术应用实践工作,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能解决生产过程中本专业领域的复杂技术问题。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技术改革项目,或独立承担过重要课题研究,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掌握国内外技术成果转化服务相关方法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技术推广、转移转化能力。作为主要负责人成功运营技术转移转化项目,实现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提供技术转移转化的专业化服务和资源配置服务,为推动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做出积极贡献。

     (三)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

     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发明专利、技术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行业工法、专著编著、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合同等,3项及以上。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及以上;

     3.作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五)编写国家标准;或作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三)编写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五)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北京市通信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报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通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近三年需累计参加相关专业不少于72学时继续教育。 

     四、申报专业 

     工程技术系列(通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共分五个专业类别,即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有线、无线)、终端与业务、通信互联网技术、通信设备环境。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于7月6日(周二)-7月26日(周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职称评审”模块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进行网上申报。

     (二)单位推荐公示。申报人在职称评审系统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后,打印职称申报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公示模板等材料。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如实填写申报人推荐意见,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职称申报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公示材料等全部申报材料,方可完成报名。

     取消申报材料上存档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强化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公示期间调整申报信息的,需重新公示。

     如发现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如已取得职称也一并撤销,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同时依法依规追究工作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机构将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发生重大变化的,需重新公示。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个人缴费。申报人审核通过后,根据评审机构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为完成申报。

     六、答辩时间及地点 

     预计2021年9-10月份组织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51938042


附件:工程技术系列(通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介绍.doc



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通信)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