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行业管理>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思科诉华为一案 真正的目的是遏止竞争对手?
发布时间:2003-01-28      来源:      阅读量:23      分享:

2003-01-28 沈加军/(通信信息报)

  思科诉华为一案已经在全球业界引起轩然大波,作为美国和中国两家最大的网络设备提供商,思科和华为早已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此番对簿公堂,自然舆论哗然。尤其在网民中引起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事实上,拨开此事件的层层迷雾,应该说,像华为这样的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已经在迅速提升了,而在WTO环境下的国际拓展也已成必然,这就涉及到了一个如何走出去的问题,最为迫切的也就是如何破除国际技术垄断和限制的问题。其实,官司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认清本质,因为这不仅仅是华为一个企业的问题,它预示着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向WTO、向国际拓展中都要面临的一个过程:打入国际市场,必然要破除技术垄断。

  而无论华为最终胜败与否,我们都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场官司并不会沿着思科的如意轨道发展,至少,中国企业尤其是华为这样的高科技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已经在这场官司中进一步得到彰显,毕竟华为在还没全面登陆美洲之前就使坐立不安的思科不得不再次轮起美国惯用的技术壁垒大棒。

  思科真正的目的是遏止竞争对手

  思科此番大动干戈应该说是精心安排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遏止华为的进一步发展。其一,是思科舍近求远,在偏僻的德州起诉华为公司。其二,根据律师看法,思科将德州注册的FutureWei推上德州的法院被告席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将加州注册的华为美国列为被告则多少有些勉强,至于将中国华为列为第一被告则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其三,根据经验,这场官司很可能持续多年。所以,说来说去,思科的真正意图都不是仅仅打官司那么简单,而是要从根本上遏止华为对其构成的潜在市场威胁,并以官司拖垮华为。

  有例为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英国的分销商英国斯博特分销公司近日宣布,打算向欧盟公平交易办公室和英国贸工部投诉思科,以确认其阻止销售华为产品的企图是否属于反竞争行为。这家公司同时发表声明说,他们不会对思科要求其停止销售华为产品作出回应。这家公司在对外正式发表的声明中说,通过审查手头所保存的华为产品手册,该公司认为没有什么必要对此事作出回应。该公司同时指出:思科这家大型设备制造商试图阻止其分销华为产品,只是因为害怕竞争的结果。

  很多网友,尤其在华为工作过的很知情人士也指出,华为不可能抄袭思科。有的网友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思科早不起诉,晚不起诉,偏偏现在起诉,真正的用心是“华为进军太快,有苗头全球阻击思科。华为今年出口就有近50亿人民币。联系头些天有篇文章谈到思科总裁说华为才是思科全球的威胁,而且好像一家外国著名媒体也提出了同样的观点。这次思科起诉的对象就有华为美国分公司,华为有没有侵权不知道,但看来好像是有产品入侵倒是真的,入侵美国,思科的大本营。这样看思科这时起诉华为就顺理成章了。”

  所以,说到底,思科状告华为的真正用意,决不是简单的核心技术争执以及由此带来的知识产权问题,而要阻止华为的海外拓展。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华为日渐增强的国际竞争力,以及同样性能产品,华为只及思科一半不到的价格,华为的竞争力已使思科难受了。无庸置疑,由于美国法律的“长臂管辖”以及“知识产权”大棒政策一直就受到全世界的反对,思科在全球的公众形象很难说不会大打折扣,而这很可能在一个侧面为华为进军国际市场做了一个很好的动员宣传。

  走进国际市场必须打破技术垄断

  近几年来,中国的高科技企业频频被国外企业利用知识产权问题打压也是事实,这就涉及到了一个如何正确看待以及如何有效利用知识产权的的本质问题。对此,国内资深的评论家方兴东近日的论述深得本报共鸣,他在文章中引述了《纽约日报》发表的文章,题目为《知识产权争论》。文章指出,实际上,全球迄今为止所有经济发展的成功故事,从19世纪的美国,20世纪的日本、台湾地区和韩国,都是在很宽松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下,得以起飞。以此实现非常容易和低成本的技术转移,直到本国的技能和本地产业发展到发达水平,这时才采取较为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自身利益。但是,根据最近的报告,同样的经济发展战略以模仿实现产业跨越式发展,由于美国在全世界推行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而濒临绝境。斯坦福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委员会CIPR主席John H. Barton说:“如果我们杜绝发展中国家的模仿战略,那么我们将彻底缩窄他们实现经济起飞的选择权。”

  姑且先不论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本身,仅从这段话就不难看出,发展中国家要想获得产业腾飞,肯定要经历一个国外尤其发达国家的技术封堵以及打破这种技术垄断的过程,中国尤其不能例外。现在,中国已经加入WTO,与国际市场接轨已成大势所趋,不可避免地将会与国际竞争对手正面交锋。国际的技术壁垒和知识产权问题会被国外优势企业作为限制新进入者的“杀手锏”武器而反复使用,这就更要求国内企业要灵活应对。首先就要从本质上认清相关国际法律条文和知识产权问题的实质,走进国际市场,与国外巨头竞争,不仅要看市场因素,很多非市场的因素同样要重视,尤其是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官司其实不可怕,这是走向国际市场必然要面临的一个过程。

  看清官司本质从容应对

  首先,要继续巩固在国内市场的份额,这也是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最强后盾。中国的开放为全世界提供了一个巨大而长期的市场空间,这也已成为全世界的各大跨国公司意图拿下的蛋糕。而国内企业在中国自己的市场里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所以要继续巩固这种优势,使其成为与国外企业讨价还价的筹码。同时,要加强技术研发,尊重知识产权。

  其次,国内企业向外拓展要认清国际形势,灵活应对知识产权问题。方兴东也说:知识产权问题的核心不是道义,甚至不是法律,而是“利益”二字。为利益而来,为利益而去。利益的问题就需要用利益的手段来解决。而利益的手段就可以非常广泛,就完全可以开动大脑,解放思路,谋求利益最大化。

  最后,由于遭遇技术垄断是个普遍的问题,所以,也需要国家对外向型企业尤其高科技企业加强引导,鼓励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同时,从大环境下加强营建中国企业国际拓展的市场空间和国际经营环境的协调。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也多次指出中国企业要积极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其实,正如国际知识产权委员会的研究报告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就知道知识产权的规则是政治经济的产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受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贫穷进口国,只能从相对较弱的位置进行谈判。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关系中存在着根本的不对称性,这种不对称性最终是由相对经济实力来决定的。”

  而人类的进步史可以充分说明,技术只有在开放共享的环境下才能实现人类社会广泛的繁荣,技术垄断终究只是个别企业的保守策略。技术垄断带来的只能是技术差距的越拉越大,长期来看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不利。当然,核心技术要有,但是企业加强核心技术与技术垄断是两回事。据华为的部分员工的说法,华为与思科技术出现相似很大程度上考虑的是与世界主流标准的兼容问题,不能由此就认为华为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 

  据悉,华为2002全年销售额为220亿人民币,比2001年减少了30亿。而海外市场销售额却增长了25%,达到了5.5亿美元,其主要的贡献来源于亚洲以外的增长。在国内电信采购紧缩及竞争加剧的形势下,海外市场的拓展已成大势所趋。尽管华为目前在北美的销售还未放开,但美国业内已经敏感地嗅到它大举进入的决心。事实上,思科与以华为为首的本土企业在中国市场上也早就展开了贴身肉搏,尽管思科仍然是全球路由器市场的老大,在全球的市场份额高达85%,即使在中国也有70%左右。但华为咄咄逼人的态势令思科感到不安。因而,迫使思科导演了这场知识产权的官司,能让思科这样的巨头跨国公司心惊,看来中国企业的竞争力已经到了快要喷发的时候了。而不论官司结果如何,华为带给国内高科技企业的鼓舞都将始终是信心倍增。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